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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風波】發解約聲明後首現身 G.E.M.履行合約赴澳門開騷



鄧紫棋(G.E.M.)昨晚發聲明,宣佈與08年出道便開始合作的經理人公司「蜂鳥」即時解約,今日下午2時許,她由荃灣寓所準備出發到澳門,為明晚演唱會做準備,即被大批傳媒包圍採訪。


一身全黑打扮、頭戴cap帽的G.E.M.,在女助手及相信是屋苑的男職員陪同下步出,素顏的G.E.M.看來有點疲倦,心情明顯不太好,但見到傳媒亦勉強擠出一點笑容,惟她對於與「蜂鳥」之間的合約糾紛,她大多以擰頭代替回答,不欲多談。





G.E.M.被傳媒包圍下停步受訪,有傳媒問她是否已找到新的經理人,以及她在聲明中提到「蜂鳥」的嚴重違約及不法行為,可擔心會被牽涉在內?G.E.M.全部擰頭未有回應並只說:「我都唔知講乜,總之能夠講嘅都講晒,能夠做嘅都交咗畀律師,只係唔想呢件事演變成罵戰,我希望正確嘅嘢會得到公平對待。」

至於在聲明中指自己一直有讓步,G.E.M.再說:「我冇辦法講咁多details,冇辦法仔細咁去講,只能相信啱嘅事會得到公平嘅對待。」而「蜂鳥」今日亦發了聲明,當中透露她曾有無理的要求,G.E.M.再次封口,同樣以擰頭代替回答,問她是否提前解約?她才點頭示意是,但會否擔心解約後果,跟當年Soler一樣被張丹雪藏時,G.E.M.亦只是擰頭,未有回答。






此外,「蜂鳥」在聲明強調沒有做違法的事,G.E.M.再忍不住回應謂:「其實我再同佢哋擾攘落去都冇乜好講,好似我噚日寫咁,到最後要入到法庭,我會勇敢面對。」說罷身邊工作人員即表示G.E.M.要趕到澳門綵排,急急拉她上車離開,而G.E.M.臨行前亦有雙手合十,多謝傳媒辛苦等候她。







有d comments好好笑,你佢喺某天后咩,
一定會恨獎?人哋賺錢都不知在乎個幾個爛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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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7歲、入行11年的鄧紫棋(G.E.M.)本月7日發聲明,宣佈和一直合作的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結束獨家經理人合同,音樂創作方面的合約亦於本月底期滿後終止,聲明中不但以「雙方的信任關係已徹底破裂」(新聞連結: https://bit.ly/2IVIext ),其後G.E.M.在社交網貼文,更以「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來形容自己忍讓多時,之後「蜂鳥」亦有發聲明回應事件,內容當然與G.E.M.各執一詞,故合約問題要用法律解決可說事在必行。不過,除了合約問題要解決,還有「鄧紫棋」及「G.E.M.」的註冊商標問題要解決。根據資料顯示,蜂鳥於2015年10月21日為「鄧紫棋」這個名字進行了商標註冊,所有關於音樂上的出品都受註冊保護,而註冊屆滿日期至2025年10月21日,換言之這段時間,G.E.M.或許不能以「鄧紫棋」作任何有關商業活動,包括演唱會、唱片等,加上G.E.M.入行至今的所有歌曲版權都在「蜂鳥」手上,故G.E.M.這次與經理人決裂,很大可能要賠上11年來的心血。
而「蜂鳥」除了在大陸有把「鄧紫棋」註冊,在香港也有將「G.E.M.」進行商標註冊,幸好由2010年9月9日商標註冊日期起計算,註冊屆滿日期至今年9月8日便屆滿,G.E.M.仍有機會爭取商標註冊。
自爆出解約事件後,G.E.M.歌迷支持她的決定,同時替她擔心,有歌迷就在網上跟其他歌迷說:「藝名版權、歌曲版權、歌迷會管理人、頻道歸屬人,全都是紫棋需要去處理的。我們要做的只有給予支持和力量,鼓勵她勇敢起來,現在真的不是悲傷的時候,她只有勇敢才能拯救11年的歌唱事業。」歌迷又說,即使G.E.M.要改名也沒關係,因為歌迷是喜歡她這個人,但若失去歌曲版權,就得重新來過。
G.E.M.於2006年參加歌唱比賽後認識經理人張丹後,2008年正式簽約成為蜂鳥旗下歌手,鄧紫棋是藝名,G.E.M.原名叫鄧詩穎,英文名叫Gloria,而G.E.M.是「Get Everybody Moving」的意思,她曾經撰文說過名字的由來:「看到歌迷們聽著我的歌,載歌載舞,讓我非常開心,但我更希望可以鼓勵大家實現自己的夢想。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照顧自己身心健康,不要因任何人的冷眼與嘲笑、誤解或批評而放棄。我希望用自己的經歷證明人生是自己編寫的,世上沒有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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