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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讉責暴徒昨晚至今早於旺角的暴力行為!!

食環署過份打壓小販是有問題,但請用文明一點的方法爭取好嗎?警方向天開槍示警的確有爭議之處(但我認為除此之外警方沒有其他大錯),但並不表示你可能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一向支持泛民,近年出現雨傘運動、港大學生圍堵校委會更較激烈的抗爭行動,但我認為仍可接受。不過昨晚至今早,暴徒到處焚燒雜物、破壞路牌、掘起行人路的磚頭並擲向警方(這樣根本是襲警!!)...這些行為已經超越了文明的底線!! 實在絕不可容忍!! 小弟強烈讉責暴徒的暴力行為!! 不論是泛民抑或建制,對這些暴徒行為都應予以強烈讉責!! 本土民主前線已經露了底,原來他們暴力可以是無底線!! 泛民應與本土民主前線劃清界線並暫停所有合作!! 強烈要求本土民主前線就暴力行為對全港市民道歉!! 亦強烈要求有份參與暴力衝擊並被捕的本土民主前線成線梁天琦退出立法會新界東補選!!
不需急切一息間變好
悲觀心態 並不是多糟

好可悲點解D人可以咁樣顛倒黑白、是非不分!就算食環署打壓小販幾唔啱、就算差佬向天開槍幾唔啱,都唔代表你地可以合理化暴徒的暴力行為!!
你要罵本土民主前線,就請將內文所有「暴徒」字眼,更改為「本土民主前線」。 ...
Bluejays 發表於 2016-2-9 13:56

尋晚本土民主前線做GE野的確係暴徒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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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認同民主黨及公民黨的聲明: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 ... 00001/1454994318549

旺角於年初二凌晨發生嚴重警民衝突,其間有警員見同袍被打,向天開了兩槍,示威者則向警員投擲磚頭及玻璃樽等雜物。民主黨和公民黨分別發表聲明,譴責暴力行為,亦要求調查開槍示警的事件。




民主黨聲明指出,不容忍和譴責任何暴力和縱火行為,對於有記者採訪期間遇襲受傷,深表憤怒,並譴責襲擊前線警員的暴力行為,慰問受傷人士。

聲明又稱,襲擊警員事件與向天開槍示警事件均須全面調查,公開結果,追究違法行為;並要求政府全面檢討社會嚴重矛盾的深層原因,包括民憤不斷累積爆發、港府為何失去管治威信及今次導火線的小販政策。

公民黨的聲明則指出,新春假期街頭小販營生,要管理而非趕絕,但政府一直無適當策略。今次由旺角一宗民生事件而起,因處理欠佳,發酵為騷亂,原是可以避免的。

公民黨譴責示威者縱火、掟磚、襲擊警員和記者的暴力行為;又指暴力無助解決問題,而且會令社會將焦點轉而至騷亂,而非小販政策問題本身,認為使用暴力者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公民黨亦指出,警員在鬧市鳴槍示警,易傷無辜,行為是否恰當,必須深入調查,向公眾交代。而記者正常採訪受阻、受襲,絕對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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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社會ge所有撕裂、矛盾,可以話係佢一手引起,佢一定唔係冇腦,所以佢一定係有居心。

話港人唔愛國,根本完全唔合邏輯,係唔愛國就唔會有咩天災都第一個走去捐錢啦!
shamsham 發表於 2016-2-10 16:54

由強推國教->政改->港大風波->網絡23條,689都係咁,佢從未反省過!如果政府仲係死都唔肯收回網絡23條而立法會強行通過,我敢肯定班友一定會衝入立法會!
可惜喺中共同689眼中,愛國=愛黨,但這是廣大香港人(包括小弟在內)不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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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認同黃潔慧所言,佢講得好啱,政府如何不對都絕不能JUSTIFY示威者的暴行!

http://www.hk01.com/%E6%B8%AF%E8 ... 7%E7%A3%9A%E9%A0%AD
【黃潔慧.評旺角衝突】當高牆與雞蛋變成高牆與磚頭


今晚我無心情看煙花。如果要我講支持示威者,即使可能賺多好多likes、多好多fans,我覺得對不起自己。



我覺得對不起自己曾經是記者。不問立場、只問道理,是我一直做人方向。是,你可能討厭警察,覺得梁振英政府可惡,但如果我之前這麼多月,一直指摘梁政府混淆視聽、轉移視線,我現在也須清楚講明,因為警察什麼什麼,及梁政府有多不得人心,又或制度如何不該,就要同情示威者,要為犯事示威者講說話,那等於說,因為制度和梁振英,就足夠justify 縱火?Justify 阻消防救火?Justify 將火種,放於一輛路邊的士旁(而那的士老早被人扑爆玻璃),沒想過的士可以爆炸?!並同時 justify 襲擊記者、用已爛玻璃樽向攝記手掌插下去?



法治是反對以暴易暴 



如果我仍然說「咁都係因為乜乜乜」,是對不起傳媒專業。迫人至走投無路,對方可能會被迫殺人,即使情有可憫,沒可能說殺人無罪甚至無錯,沒可能以「都係被迫啫」去開脫,上到法庭,一樣要判監。這就是法治。而法治,是反對以暴易暴。



有人說,官迫民反;有人說,示威者有數不完的正義理由,但我都沒可能容忍自己轉移自己視線,用遠因分析、用抽離評論,卻避開一個淌血事實:就算制度暴力說得過去,初二旺角衝突,只不過是一場以暴易暴。在高牆與雞蛋之前,我支持雞蛋;但初二晚,在高牆之前的,不是雞蛋,是磚頭,而且是會縱火和襲擊記者的磚頭!如果要我不見眼前犯法(不少人更是蒙面犯法),只談遠因及表達同情,那是否跟梁振英及部分高官的手法一樣,迴避問題了?

【旺角黑夜:圖輯】香港怎樣走到這一步?





有示威者不滿部份傳媒的立場,在場出手阻止記者拍攝。(陳焯煇攝)

當開槍成為焦點 當雞蛋變磚頭 



兩下槍聲,擾亂了幾多焦點。網上輿論偏向指控警員沒有跟條例去示警,甚至有人說,在場示威者只不過是扔扔木板。是心盲,所以眼盲了?電視畫面,是wide shot,不是平時被詬病只見少少的close up。畫面清楚見到,示威者隨手撿起什麼便扔,那塊被說成無什殺傷力的木板,正確說法,是一塊幾呎乘幾呎的井字型木條(s),還有金屬製垃圾桶、鐵馬、路障等;以寡敵眾的警員即使仆倒了,一眾示威者繼續攻擊、迫前、來勢洶洶。就是這一時刻,警員向天開槍。



我不容許自己轉移視線去幫示威者開脫,但亦不容許自己轉移視線去幫開槍警員開脫:那兩槍,如果是射中人,那怕只是流彈,那警員肯定是死定了。看那警員發茅的眼神,當時一定相當慌張,他有否違反指引開槍,應追究到底。但那兩槍也不能洗擦另一已發生事實:即使警員伏地了,示威者無收手,繼續飛出大木板,甚至再次「兜背脊」打中已受傷無力動彈的警員;這是不同電視台都拍得的畫面,若仍幫施襲者說話,那跟之前佔中時只幫警察說話的人,有甚麼分別?因人廢事實,因為覺得受害者不是自己人,便把錯事輕輕帶過、轉移視線,總之,結論是千錯萬錯,是社會、是制度的錯。如果建制用「和諧」和「廢青」做萬能key,「制度的錯」什麼時候也成了萬能key?



體諒示威 也有底線



以前,有電視台是是但但,惹來公眾反彈,以這種假持平為誡;近年卻矯枉過正,用公道思考,都怕動輒跌入所謂「各打五十」的陷阱,變成另類自我審查,彷彿兩邊都不幫,就一定是無承擔。但要求評論偏幫一邊、非黑即白,才是要求評論不負責任。換個角度問:其中一個畫面,一個倒地警員繼續被圍毆,在場幾名記者看不過眼,出手擋,出口喝止;若你在場,看着值得體諒的示威者圍毆,會當如何?你會認為那幾位護警的記者是算多事了、做錯了嗎?若說你選擇挺身,那是否表示你心底明白,就算對示威者體諒,也應有底線?



這是道極難回答的問題──若你本來是同情示威者、痛恨政府的。若非這場是警民衝突,若非示威者出師以撐新春小販為名,或許,答案會簡單得多。但因為心底覺得警員及政府抵死,一時間要反對示威者,便於心不忍起來,不想踩多腳。但這只是迴避了衝突核心,大家分明清楚,這種勇武是會加劇下去的。【旺角黑夜過程:四個關鍵轉捩點 撐小販變衝突引爆騷亂】



警若犯例 罪加一等



有人說,你只說警員被人毆,你怎麼就不提示威者被打至頭破血流?我見過,我真係見過,電視有畫面,有人被擊至一地血,動魄驚心,有傳媒片段甚至指警員有份圍毆記者。請認認真真找出這些問題警員出來,若指控屬實,罪加一等。我亦不知道初二晚的示威者,有幾多勇武,有幾多屬殃及池魚和平派,我更加不敢把所有示威者,都歸類為同一種本土派。但正如當日佔中時,我不能接受挑釁在前,警員就自以為有理使暴;今日,我既不能忍受警員過分使武,但同樣不可能對示威者的手段,視若無睹。



惡性循環 香港何去何從?



說衝突是幫小販,並不全面。看事態發展,示威者針對的,分明是警察;是次衝突,應界定為反警權騷亂。那肯定是前鷹派一哥種下的禍,肯定是梁振英好鬥兼一意孤行的果,肯定是政改失敗遺下的不平息風波。警員那兩槍,也肯定改寫了日後警民衝突的格局,示威者用武只會升級,警隊對付亦必然升級。惡性循環,我實在看不到如何逆轉。所以,正在竊竊私笑的某些人,也請收起你的洋洋得意。局勢發展下去,必更難管治,那不過是反映政府極度無能。如此施政若不幸能過渡至連任,只會出現累鬥累的結果。



所以我無心情看煙花。建制與民間示威對立,已至此地步,身處輿情中間,若再不以事論事,因情廢事實,否則就是非我族類,我實在不知道這種盲目,為我所緊張的香港,指示了什麼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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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酷愛903


   你都未答咁我地要點做對抗港共政權啊????
lokzai 發表於 2016-2-10 18:43

做咩都得,總之不可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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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酷愛903 於 2016-2-10 20:49 編輯
無論係暴民or whatever,點都要撐市民啦。
政府根本攞黎賤,新年放寬小販幾日好難咩,可以做既公關技倆佢 ...
Nathan 發表於 2016-2-10 19:26

學黃潔慧話齋:
如果要我不見眼前犯法(不少人更是蒙面犯法),只談遠因及表達同情,那是否跟梁振英及部分高官的手法一樣,迴避問題了?
紅字大晒呀 ?!
制度暴力就得,真係還手就唔得 :D
比人蝦到上心口繼續揸住個紙杯啦left plastic

係既係既, ...
kwanie 發表於 2016-2-10 20:42

想引用Egdeen Li回應黃潔慧博文以下POST回應你:

我個人認為事到如今最後的底線就是法治, 這個退無可退的底線信還是不信。毫無灰色地帶, 毫無中間選擇。暴力是絕對無辦法辯解, 暴力是不公義的一部分。當你看到施暴者毫無惻隱之心, 不停手襲擊平民傷者, 這是什麼樣子的暴力? 能不能夠經得起通過人類的道德標準? 最可悲的一件事莫過於 "We are not afraid to die for freedom", 我在此鄭重聲明他們根本不明白什麼是自由。我深信全世界沒有人這麼定義自由。唯有法治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和權利。

如果你選擇相信法治, 請相信這個系統。這個系統有不完善的地方, 但是我們仍然要堅信我們的"核心價值"。
如果你選擇以任何藉口試圖合理化暴力, 任何以暴易暴的行為。這不是法治, 是人治。所有都是摧毀法治的基礎, 摧毀香港一百年來的文明。

蝙蝠俠: 在Bane眼中他們的才叫正義, 他們的正義法庭我們能夠相信嗎?

失控的民主,是滋養獨裁極權的溫床。-柏拉圖理想國
他們把侮慢當教養,無政府當自由,浪費當高尚,無禮當勇氣。市民遇到一丁點權威就躁怒……他們甚至不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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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該大家認真睇下全港唯一撐泛民的報紙社論點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0/19485754
蘋論:譴責暴力衝擊 重建公權路漫漫


有誰會想到年初二凌晨的旺角街頭會變成「石磚」、玻璃樽、雜物橫飛的「戰場」?有誰會想到街頭小販管理問題會迅速惡化為三十多年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及混亂,導致多名市民、警員及記者受傷?
但是,沒有想到的事發生了。大家在電視新聞、網上直播看到前所未見的街頭暴力衝突。有蒙着面的人對倒在地上受傷的警員拳打腳踢,投擲重物,彷彿要奪取他的生命;有部份人肆意拆走地上的磚塊再向警員、記者及途人投擲,對會否有人受傷毫不在乎。有人蓄意焚燒雜物以至汽車,又阻止消防人員滅火,置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於不顧。有執勤的警務人員以警棍拚命追打逃走的人以及正在採訪的記者;更有警員拔出佩槍向天開火及指向人群,隨時可能釀成更大的意外及傷亡。
我們對香港鬧市變成「戰場」感到非常痛心及難過,我們強烈譴責以暴力傷害市民、記者及警務人員的行為。我們呼籲各方面防止暴力衝突升溫,防止旺角再出現騷亂場面,並啟動確當程序全面調查事件,以免社會安全及秩序受到更嚴重損害,以免無辜所市民受傷。
昨天從旺角街頭的管理小販爭議迅速惡化成激烈警民衝突及嚴重騷亂原因很多,有深層次矛盾也有現場的情緒情勢變化。執法人員包括食環署人員及警員在處理事件上或許有可議可改進之處,但個別本土派團體及支持者的過激言行及暴力衝擊實在責無旁貸。正是在他們一波又一波的衝擊下,街頭衝突逐漸失控,形成戾氣及暴力循環,警務人員想以較大武力控制人群,衝擊的團體及市民也提升還擊的武力,很快雙方都出現「殺紅了眼」的情緒,互不相讓以至互相加害,令街頭出現一幕幕暴力傷害無力反抗逃避者的醜惡場面,完全失卻對人命安全的尊重。可以說,由少數人號召及主導的暴力衝擊令原已高度對立的現場一發不可收拾,衝突難以遏止。  





政府漠視民意積累怨氣

當然,小販管理上的爭議迅速變成嚴重街頭騷亂有深層次的原因,有積累了多時的戾氣及怨氣。自從梁振英上台以來,他肆意挑動社會矛盾,扭曲規章制度,令公權力包括執法權力變得越來越不公正,越來越不公義,政府及警隊形象急劇惡化。就以政改及民主進程為例,市民對民主的强烈訴求沒有得到尊重,反而給硬塞一個假普選方案,以此否定真普選的可能,令特首及立法會雙普選再次變得遙遙無期。到前年的「雨傘運動」,數以十萬計市民透過佔領街頭行動表達對真普選的堅持,要求北京及特區政府正面回應。可惜,市民的決心換來的是警隊的粗暴鎮壓,換來的是警方的暴力傷害,換來的是頭破血流及拘捕。更可恥的是,濫權的警員、執法者遲遲沒有被追究,有的更被輕輕放過;倒是無辜受傷的市民、學生被捕、被起訴,有的更被誣陷,受害者反變「被告」。在不斷的扭曲及操弄下,公權力受到嚴重傷害,越來越多人質疑警隊的行為及執法尺度,越來越多人質疑警隊不再是公正的執法者而是政權的鎮壓工具,不接受他們的權力及命令。最終不但警民容易出現衝突,衝突發生後更難以收拾,只有暴力不斷升級。
目前來說,最重要的是防止暴力衝擊及衝突事件再發生,防止暴力不斷上升的惡性循環。一方面,警隊不該以事件為藉口擴大打擊面,肆意拘捕無辜市民或搞白色恐怖。另一方面,抗爭團體不要再發動暴力衝擊,加劇矛盾及不安。往下來政府及立法會應成立由法官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及檢討騷亂的因由及過程,包括騷亂是否有組織及預謀,有沒有不法分子滲透,警隊部署有沒有缺失,警員有沒有濫用暴力及槍械等,讓市民及國際社會全面客觀了解衝擊及騷亂真相,並提出避免再發生類似衝突的建議。  





引入真普選減社會躁動

更根本的當然是要梁振英下台及引入真普選。只有這樣才能重建特區政府及政治秩序的公權力及認受性,減少社會躁動及走向暴力的誘因,減少暴力抗爭的號召力,讓爭議透過政治過程而不是街頭暴力解決。
我們認為,暴力不是也不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制度暴力及街頭暴力帶來的是更多、更激烈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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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細閱蔡子強一文,紅字係我想大家特別睇: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211/s00003/1455127917355
筆陣:Rules for Radicals/文:蔡子強


【明報專訊】農曆新年本來應該是喜氣洋洋的祥和日子,但因為一次旺角騷亂,卻令大家心情異常沉重。




街頭衝突恐怕將成香港風土病

這次騷亂最讓人不安的地方,不單在於它的暴力和破壞程度,還在於它事先幾乎全無徵兆,而且嚴重和激烈程度,與肇事者起初聲稱要支持本土小販這個觸發點,完全不相稱,難免讓人覺得是借題發揮。爆發的時間,也破天荒在農曆新年這個大家講求祥和的日子,而非港中足球大戰這類一觸即發的敏感時刻。

撇開事件是否有計劃有預謀,但參與者為數眾多,揭示雨傘運動造成的傷口,原來一直都沒有癒合,大家只是一直裝作視而不見,但問題卻一直沒有得到正本清源,部分民眾對特區政府,尤其是警察的仇恨,一直也沒有得到梳理,所以一旦有人煽風點火,哪怕是借題發揮,但怨恨卻如火山爆發般湧現出來。

我恐怕,如果問題繼續沒有得到正本清源,仇恨繼續沒有得到梳理,類似的街頭衝突恐怕將反覆出現,成了香港的「風土病」。

問題和仇恨一直得不到梳理

反觀當年六六暴動之後,港英殖民地政府曾作出了一份詳盡的檢討報告,而1970年代,港督麥理浩領導下的政府,亦相應作出了很多社會改革,來平息民憤,社會矛盾因而得以紓解,香港亦漸漸歸於穩定。

但半個世紀之後,香港政府卻沒有進步,甚至是倒退了。雨傘運動,牽涉的社會層面更廣,但之後,卻連半份的獨立調查報告也沒有,是什麼促成那麼多人,尤其是年輕人,曠日持久的走上街頭?政府沒有去檢討,也不敢去檢討,因為一檢討,難免會牽涉到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如中港衝突。結果是,一年多以來,口水戰就有,但卻沒有相應作出一些正本清源的政策和措施。

旺角騷亂之後,網絡媒體《香港01》發表了篇社論,題為〈旺角騷亂:梁振英再本事 也無法製造一切問題〉,香港政府固然必須承擔近年社會撕裂的主要責任,然而,激進團體的做法難道就得到大多數香港人的支持嗎?他們不也是深陷梁振英式的鬥爭思維嗎?

不能超越群眾諒解的極限

被很多民權分子視為現代社區草根激進運動之父的美國人Saul D. Alinsky,曾經撰寫了一本社運界的聖經:《激進分子的規條》(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他在序言中如此寫的:「這裏我不是想談些現實中未經考驗的傲慢忠告,而是想與大家分享,在不同大學校園很多個不眠晚上,與年輕朋友反覆討論出來的點滴,謹以此奉獻給那些忠於生命、忠於抗爭的年輕激進朋友。」

Alinsky在書中提到,抗爭的法則之一:就是不要超越群眾的經驗、感情和認知:

「不要超越群眾可能理解的界線。當一個行動或策略是群眾所無法理解的,結果只會帶來混淆、恐懼、退卻,它也意味着與群眾溝通的失效。」(Never go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your people. When an action or tactic is outsi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people, the result is confusion, fear, and retreat. It also means a collapse of communication.)

那些過於激烈的抗爭,超越一般人的諒解之外,或許能夠「自high」,撫慰到自己的心靈,但卻缺乏改革社會的實質行動效果,有時甚至會起反效果。

Alinsky指出,如果你真的想改變世界,那你就要清楚,究竟你是「doing the social thing」,還是只是「doing your own thing」?要改變世界,就要能引發世人的共鳴,共同支持以至投入你的事業;否則,只懂「自high」的話,一切只屬枉然。


抗爭者應以「六七暴動」為鑑

在香港,一個最佳可供說明的例子,無疑就是「六七暴動」。

1960年代,香港充滿貪腐和不公,「反殖」可謂出師有名、理直氣壯,因而最初亦獲得部分公眾同情;但一旦抗爭者用上激烈以至恐怖手段,演變成「六七暴動」之後,卻換來神憎鬼厭。無論當年肇事的愛國分子,覺得自己是如何替天行道、為民請命,訴求如何有社會基礎,但一旦行徑過火,「手段」便蓋過了「內容」,不單內容再無人理會,他們也再難獲得社會同情,甚至只換來唾棄。

結果,往後20年,香港的愛國陣營都難以翻身,被人嘲諷以至責罵為「左仔」,不為主流社會和輿論所接納,市民亦避之則吉,他們在社會中的能量也因而大為萎縮,只能無奈被邊緣化。直至香港主權易手,他們才得以翻身。

如果「以武制暴」、「以暴制暴」那一套是行得通的話,那麼更加「勇武」、更加「暴力」的「六七暴動」,當年早就應該成功,或至低限度,贏得社會的同情。

汲取了教訓,所以往後的社運,都強調「和平」、「非暴力」,其實是用心良苦。但可惜,近年這卻被部分人視為軟弱,甚至鼓吹「勇武」抗爭來取而代之。結果,後者卻弄至今天幾近全城譴責的田地。

不錯,「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手段,效果上未必能立竿見影,但至少不會連道德感召和公眾同情也統統輸掉。

試問,「本土派」又好,「勇武派」也好,經今次旺角一役之後,撫心自問,究竟認同你們理念的人,是多了,還是少了?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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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rince- 於 2016-2-13 13:09 編輯

網上組織呼籲「真暴動」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旺角騷亂後餘波未息,有網上組織揚言在騷亂被捕者遭「暴動罪」起訴期間,會發起「我要真暴動」行動,聲稱會向官員示威,並演示何謂真暴動,更呼籲支持者捐助多個激進組織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熱血公民及鍵盤戰線。

  一個名為「ReStart-HK」的網上組織,前日在網上聲言是次旺角騷亂未有影響地區運作,亦沒有宵禁及無人死亡,以國際標準而言不可稱作「暴動」,故會在騷亂被捕者遭起訴期間,發起「唔要假暴動,我要真暴動」行動。

  記者發現,該網站有大量教學檔案,教授使用加密軟件作秘密通訊及資料加密,又轉載大量外國影片,介紹美國海軍陸軍訓練武術,教授製作「武具」製作例如電槍、氯彈、煙霧彈等等。同時,網站更有去年六月,在政改方案審議前夕,備受警方關注以「V煞」作封面、長達二十四頁的「抗爭手冊」,聲言破壞香港金融中心秩序才能要脅中央。

  該組織更恐嚇記者,如攝錄影像或片段,有機會危害示威者私隱或身分識別,應作後期處理例如打格仔,以保障當事人,又聲言:「你們的鏡頭如何對待我們,我們的拳頭也必如何對待你們!」

  然而,不少人留言批評該組織欠缺實際目的,為反而反,「想搞到解放軍出動!」有人更質疑其只為呼籲捐款,並沒有實際抗爭行動。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會了解及跟進事件,並提醒市民現行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用來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網上鼓吹真暴動,又教人抗爭和製作武器,就算是說笑,亦是有犯罪意圖,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五年;若抗爭或製作武器付諸實行,則視乎實行後的罪行來判刑。

ReStart-HK竟敢公然鼓吹暴動,實在極為危險!! 簡直與恐怖分子無異!! 強烈呼籲大家上FB檢舉此群組!! 強烈要求FB封鎖此群組!! 強烈要求警方拘捕ReStart-HK所有人士並取締此恐怖組織!!
FB檢舉方法:舉報->我認為這不應該出現在Facebook->這是恐嚇、暴力或自殺傾向的內容->具體的暴力威脅->提交供Facebook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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