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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2019-8-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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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asonbloom 於 2019-8-6 20:52 編輯
暴徒需要人情,警察就唔需要人情,雙標果然係普世價值。
成件事已經變咗質,如果宜家仲覺得主題係撤 ...
kop1874 發表於 2019-8-5 04:12
本來雙方地位就唔對等何來同一標準?
一邊係有裝備 可以主動捉人 可以檢控 冇pass 冇編號 冇得投訴
一邊係只可以防守 俾人捉左要即刻交身份證
咁點樣同一個標準一齊查?
老實講 就算獨立調查 冇pass 冇編號
點會告到啲濫用職權的警察
7警咁都有人甩到身
我地係想拎返啖氣咋
當日林鄭錯判政治形勢
係要推呢條惡法
我地第一次一百萬人遊行唔理
二百萬人遊行唔理
有人唔想就咁束手就擒先衝
佢最後先話暫緩
最後講句道歉就乜責任都唔洗負
繼續高薪厚職
然後就告晒所有抗爭的市民
咁樣對我地又公平咩?
公義何在?
件事的源頭係因佢而起
點解冇人要負政治責任?
爭取成立獨立調查
我都贊成兩邊一齊查
但 我唔認為要檢控其中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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